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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办工业

2008-4-29 16:11:10  中国工业地产网 】 
成都市将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工业发展节约集约用地。15日从成都市经委等部门获悉,根据要求,各个区(市)县政府应制定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提高工业用地效率。同时,答应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合作兴办工业。

对符合规划的工业项目用地,在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者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鼓励修建多层工业用房,在2010年之前,对符合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的工业项目,修建3层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照70%交纳;修建4-5层厂房的,按照50%交纳;修建5层以上厂房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

同时,大力整合存量土地。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进工业集中发展区外企业迁入工业集中发展区,调迁和关闭企业的原有建设用地,应等量置换到工业集中发展区;依法收回工业集中发展区闲置和空闲土地。

据了解,还将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租赁供地方式。答应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合作兴办工业。鼓励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采用租赁土地或者修建标准化厂房的方式使用建设用地。

(编辑:Desig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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