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土地使用权交易制度
管住管好土地招拍挂
过去一年来,佛山市土地使用权交易继续保护畅旺、有序的局面,2007年全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总面积744.9公顷,成交总额266.3亿元,比188.7亿元的底价总额高出约41%,其中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面积65.34公顷(约合980.1亩),总额2.4亿元,平均367万元/公顷(约合24.5万元/亩),工业地价平均水平比实施招拍挂前水平(约合12万元/亩)增幅达100%,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创历史新高,这是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交易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管住土地、管住招投标要求的具体体现。
2007年,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有形市场建设,切实提升土地市场价值,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确保佛山市土地市场能够继续规范健康发展,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经营性和工业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佛山市从1999年在全省较早实行房地产、商业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2004年8月31日后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第一大阳光工程。在认真总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经验基础上,2007年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市工业土地使用权必须公开招拍挂出让,实行集体决策、年度计划、预申请、出让合同监管等制度。该办法将有力规范佛山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二、做细做实,健全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统一规范全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信息上报和公开等工作。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规则,不断完善有关交易规程,07年建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交易结果上报备案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统一全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公告在报刊、政府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刊登要求,如规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底价或起拍价在1亿元(含)以上、工业土地使用权交易底价或起拍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交易公告须刊登在本地主要报刊A1——A2版内。还规范了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的内容和成交后信息的发布,加强信息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当事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一是与设有保证金的银行签订协定,确保银行承担保证金交付人员信息的保密责任,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保证金收取银行的渠道获取竞买人的资料。保密事项包括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公司)名称以及交纳保证金家数等。二是增加开设保证金帐号的数量。如只设一个保证金帐号,容易给不法分子已可乘之机,现在各区土地交易机构都在这方面做了改进,如南海区设置了四个保证金的帐号、顺德区设置了三个保证金帐号。
(三)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现场的管理。一是争取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支持。每次公开交易都事先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并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到场进行监督。对于一些大的地块使用权交易,则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应对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了对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现场的安全管理。如禅城区对进场的人数进行控制并实施实名观摩制度;顺德区在会场布置及有关设施进行防范,在会场中屏蔽手机信号,以防止不法人员通过电话威胁竞买人;南海区在会场中设置摄像设备,起到取证和监督功能;三水、高明将会场划分功能区,把竞买席、观摩席分开,防止竞买人受到干扰。 三、规范司法裁决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司法裁决转让土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积极主动向市治贿办反映和提出建议,促成《关于我市司法裁决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出台,明确了法院、国土、规划等部门的职责,比如,规定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保留价低于国家公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限价或者低于土地所在地段基准地价的70%的,法院应通知国土部门参加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同等条件下行使政府优先权;民事执行程序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应在当地主要报刊和互联网(使用免费)上发布等等,《通知》规范了司法裁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使司法裁决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也保护了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进一步统一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程序和标准,做细做实,堵塞漏洞,有力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行为,便于社会对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全程进行有效监督,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确保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依法、规范、高效、透明。
(编辑:Sky) |